网络消费网 >  综合 > > 正文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出自哪里误解(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出自哪里)_全球动态
时间:2023-06-17 20:43:33

1、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一个汉语成语,拼音rén bù wéi jǐ, tiān zhū dì miè,此处“为”念作wéi,是“修养,修为”的意思。

2、意思是,如果人不修身,那么就会为天地所不容。


【资料图】

3、今常被误解为人如果不为自己着想,那么就会为天地所不容。

4、其出自孟子《尽心上》“扬子取为我,把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译文:孟子说:“杨子主张一切为自己,如果拔下一根汗毛能够有利于天下,他都不肯做。

5、”原文如下:孟子曰:“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6、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

7、子莫执中。

8、执中为近之。

9、执中无权,犹执一也。

10、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

11、” 译文:孟子说:“杨子主张一切为自己,如果拔下一根汗毛能够有利于天下,他都不肯做。

12、墨子主张兼爱,就是磨光头顶,走破脚跟,只要对天下人有利,他就去做。

13、子莫主张中道而行。

14、主张中道便差不多了。

15、但是坚持中道缺乏变通,就是执着于一点。

16、厌恶执着于一点的人,是因为它损害大道,抓住一点就不管其他了。

17、”扩展资料正宗论之一,人若不为自己着想,就会为天地所不容。

18、所以人应该为自己求得最大,最长久的名和利,而不是追求蝇头小利,和眼前利益,所谓"求名当求万世名,计利当计天下利"也.一,研究表明,人类主体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扩展自己的有序化规模,也就是说,主体的一切行为的内在动力就是“为已”,如果主体失去了“为已”这个内在动力,那么,任何主体都必然会自发地灭亡,就必然会“天诛地灭”。

19、二,价值工程学提出了一个基本理念:任何工程系统都希望以最少的代价来获取最大的收益。

20、事实上,任何社会的经济、政治与文化系统同样希望以最少的代价来取得最大的功能效应。

21、因此把这个基本理念拓展延伸到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就形成了广义的社会学理念:任何系统或主体都会追求可持续的价值率最大化(或追求可持续的利益最大化)。

22、三,这里特别要强调,“利益最大化”具有如下内涵:是长远意义而不是眼前意义的;是整体意义而不是局部意义的;是社会性意义的而不是个体性意义的;是全面价值层次意义而不是单一价值层次意义的;是客观意义而不是主观意义的;是综合性意义而不是片面性意义的;是辩证意义而不是形而上学意义的。

23、不难发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实际上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这一基本原则最为通俗、最为形象、最为直观的表现形式。

24、正宗论之二,一,哲学内涵:万事万物(包括人)都是以“自我”为价值中心,它是一切社会秩序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前提与基础;相反,如果万事万物不坚持以“自我”为价值中心,那么一切社会秩序将不复存在。

25、我们应该辩证地理解这个形式简单而内涵深刻的哲学命题,探索其内在的价值机理,而不能简单地、机械地用“是”或“非”来进行判断。

26、并非一般以讹传讹的十道经,事实上是以前样板戏为了暴露日本人的邪恶所说出的台词,因为震撼力十足,因此广为流传,原意是恶,后来给一些大师们改成超凡入圣为众生之语,净化世间。

27、万事万物(包括人)坚持自我是一切秩序的基础。

28、杨子以反命题的形式进行阐释,即如果万事万物不坚持自我,一切秩序将不复存在。

29、这里的秩序包括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

30、我们之所以看到天地有别,多彩绚丽的自然景观、自然秩序,是万事万物“为我”即坚持自己的结果:石头在拼命地“为我”而做石头,大山在拼命地“为我”而做大山,树木在拼命地“为我”而做树木,小鸟在拼命地“为我”而做小鸟,大象在拼命地“为我”而做大象,泥土在拼命地“为我”而做泥土,白云在拼命地“为我”而做白云。

31、之所以说石头做石头需要拼命地“为我”,是因为石头并非肉眼所感觉的那么坚强,它也会为风雨所侵蚀,随岁月的流逝而老去、死去、最终消失的无影无踪,具备初步的化学知识,我们都可以理解这一点。

32、石头需要自己强烈的分子间引力来抗拒风雨,它的天敌是酸雨。

33、如果石头不再拼命“为我”而做石头,如果树木不再拼命“为我”而做树木,如果小鸟不再拼命地“为我”而做小鸟,如果大象不再拼命地“为我”而做大象,如果泥土不再拼命地“为我”而做泥土,如果白云不再拼命地“为我”而做白云,那么我们将回到盘古之前的无天无地的混沌世界。

34、社会的主体是个人,象自然界一样,正是人人的拼命“为我”导致了丰富多彩的社会景观、促进了文明的繁荣进步。

35、如果人人都不“为我”而泯灭个性,那么人类的社会景观将灰飞烟灭。

36、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键词: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网络消费网的作品,版权均属网络消费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网络消费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网络消费网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热文

网站首页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0 www.sosol.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网络消费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15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