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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
时间:2023-05-30 16:08:51


(资料图片)

近日,太原市房产管理局下发《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明确凡在太原市内从事房地产居间服务、商品房销售代理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含提供房地产居间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通知》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通知》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备案管理范围、备案申请条件、备案申请流程、规范备案管理和信息公示制度、加强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等方面内容。互联网信息平台为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服务的,应当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示备案信息和发布房源信息的从业人员信息公示卡编码。
    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在互联网信息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时,应当实名,并在其提供服务的房屋状况说明书、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等业务文书上签字、注明信息公示卡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1年。未做登记的不得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
    

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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