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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闻】欠租四个月,租客不接电话也不搬走
时间:2023-04-23 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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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姜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将位于甘井子区泡崖街道玉山社区玉浓街120A1一处房屋租给一位男租客。但这名租客已拖欠了4个月的房租,她多次上门沟通无果。目前男租客敲门不开,电话不接让房东既生气又无奈。姜女士表示,她希望租客能尽快结清拖欠的房租、水电费并解除合同腾退房子。

房东:租客拖欠房租水电费约7000元 姜女士说,她在2022年8月28日与租户韩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每月租金1700元,并约定以押一付三的形式交纳房费。但是,韩先生只交了1次房租,之后就再也没交过。到目前,扣除押金,韩先生拖欠了将近4个月的房费以及水电费共约7000元。

姜女士告诉记者,此次双方是续租,之前她与韩先生曾签过一年《房屋租赁合同》,费用都已结清。到期后,韩先生提出续租的想法,姜女士没多想就同意了与对方续租。但没想到,到了第二次交房租的日子,租客以各种理由推脱,姜女士上门寻人却无人应答,敲门不开,后来租客也不接她的电话了,这让她既生气又无奈。

根据姜女士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三次交房租日期为今年2月28日,租金共计5100元。但是租客拖延至今,马上就到约定的下一季度交费时间了,可租客始终未结清欠款也不搬离房屋。“起初,我打电话跟他催要,他一次次折腾我来说给房租,我到了又说不在家,现在都不接我的电话了。”姜女士说,就此事她多次与租客沟通,甚至还报过警。“警察来打通了他的电话,他答应说4月15日结算房费,但一直没给。”姜女士说,她现在已经不信任租客了,只希望租客能尽快结清房费,解除合同并腾退房子。

租客:会把房租结清,不会赖账 对此,记者联系了韩先生核实。韩先生表示最近家中遇到一些事情,他告诉记者,根据合同规定,扣除押金,到4月28日正好满4个月,4月28日之前他会把房租结清,也不会再续租了。韩先生表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会赖账。

律师:房东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对此,全国普法为民好榜样、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说,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客拖欠房租的情况发生,房东可以先进行催告,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仍不给房租,可以依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给付拖欠的房租并主张违约责任。

市民遇到类似纠纷,可以请求社区法律顾问或街道司法所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一旦法院判决生效,承租人仍不履行义务的,房主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刘宣州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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