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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您好,过年了,给您拜个早年,家里年货都办齐了,今年我家能过一个好年!瘫痪了四年,我都绝望了,检察院对我家的救助,让我觉得日子会越来越好.....”电话那头哽咽地说道。还没到小年,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姜红艳就接到这样一个拜年电话。
丹东市黑沟村的低保户老于,虽然下肢瘫痪,却是个闲不下来的热心肠,平时总是坐着轮椅自发清理路边的垃圾,垫一垫路上的坑洼,他的事迹曾被媒体以“坐在轮椅上的修路人”报道。
然而2018年10月,老于在与村民杨某的一起冲突中摔倒在地,导致双侧胫腓骨粉碎性骨折。经法院判决,杨某应赔偿老于人民币4万余元。2021年,老于申请强制执行,因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无钱治疗的老于,自此瘫痪在“炕”,本就不富裕的生活更加困顿。
元宝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履职中发现,老于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该线索反映给本院控申部门,控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老于家庭确实困难,急需用钱治病,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遂开启“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救助金到账当日,检察机关立即将3万元救助金送到老于家,同时建议村委会也将其纳入村里重点关爱人群。
检察干警鼓励老于要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憨厚的老于则激动地表示:“我要好好治病,争取早日重新坐到轮椅上,继续做我们村的环境守护者!”
来源: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
编辑:李 飞 校对:马 英
审核:王忠贤 监制:张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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