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网 >  科技 > > 正文
全球热点评!博主卖无人认领行李箱盲盒 机场回应
时间:2022-08-08 09:09:38

原标题:机场回应博主卖无人认领行李箱盲盒:不会随意进行买卖

上周,央视在新闻中曝光了一种新型的“行李箱盲盒”,甚至有博主公开直播开箱,查看行李箱中的物品。


【资料图】

对此很多网友表示:自己行李箱被当“盲盒”来消遣娱乐,觉得十分不妥。

同时也引起了很多疑问,这种盲盒行为合法吗?行李箱究竟从何而来?

根据博主的视频中显示,其中一款行李箱是来自义乌机场站,领取情况为“无人认领”,但日期只有一个月左右。

有媒体找到了义乌机场工作人员,对方回应称经过多次核实,热搜视频中的行李箱并非从机场方面流出,托运标牌同机场的不一致。

同时还表示,希望平台和博主立即删除视频,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义乌机场地勤保障部负责到达行李业务的工作人员也曾提到:“我们只是接收站点,滞留的(无人认领的)行李一般保存7天,超过7天就会退回旅客的始发站。”

他强调,机场不会随便处理旅客行李箱,更不会直接进行买卖。

更重要的是,如果随意处置无人认领的行李箱,是违规、侵权的行为。

有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无人认领的行李箱,应当属于遗失物,遗失物的所有权属于失主所有;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其他人无权处分遗失物。

你觉得行李箱盲盒的存在合适吗?

关键词: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网络消费网的作品,版权均属网络消费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网络消费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网络消费网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热文

网站首页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0 www.sosol.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网络消费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15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