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间,药明康德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瀛翊”)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针对股东违规减持的事项,证监会对上海瀛翊处以2亿元罚款。
上海瀛翊于2021年5月14日至6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药明康德股份合计1724.97万股,占总股本的0.6962%。减持总金额为28.94亿元,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0.1419%。
因减持未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证监会责令上海瀛翊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上海瀛翊成立于2015年9月,是为投资药明康德项目设立的专门基金。在药明康德2018年上市之后,后经两次权益分派以及港股上市定向增发,上海瀛翊持有药明康德2053.83 万股。
上海瀛翊在2018年公司IPO以及2018至2020年年报中都做出有关股份减持的承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履行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并保证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1%。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瀛翊此次被处罚系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因违规减持被处罚的首个案例。( 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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