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网 >  科技 > > 正文
前福建首富被出具警示函!拖家带口举牌大牛股
时间:2022-03-25 09:15:10

3月25日消息,知名牛散、福建前首富陈发树因携妻子林玉叶、儿子陈焱辉举牌未及时公告,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陈发树与其妻林玉叶、其子陈焱辉互为一致行动人。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在3日内对外公告。此规定目的在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防止机构大户操纵股价。

而北京证监局3月23日公示的警示函显示,2021年12月6日,陈发树名下证券账户陆续买入150万股森特股份股票,陈发树、林玉叶、陈焱辉合计持股比例由4.78%上升至5.06%,应在2021年12月9日前公告,实际却将公告推迟至12月31日;且2021年12月6日至29日期间,陈发树名下证券账户继续买卖森特股份股票,使持股比例维持在5%以上,最高至5.20%。

据悉,陈发树举牌的森特股份2021年累计涨幅超过470%。在宁德时代创始人曾毓群问鼎福建首富之前,陈发树在福建首富的位置上霸榜多年。(文 |《财经天下》周刊 邓好一)

关键词: 证券账户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网络消费网的作品,版权均属网络消费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网络消费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网络消费网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热文

网站首页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0 www.sosol.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网络消费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15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