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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人身险新规“吓退”三险企,超20家公司或在本月下架相关产品
时间:2021-12-07 22:45:15

文|《财经天下》周刊 倪毓平

编|杨洁

针对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新规”实施进入倒计时,已有险企宣布退出互联网保险赛道。

根据监管规定,已经开展互联网人身险业务的险企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互联网人身险业务整改,不符合有关条件的险企及产品自2022年1月1日不得通过互联网渠道经营。目前,富邦财险、信泰保险、瑞华健康等保险公司已陆续宣布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12月6日,富邦财险在官微中表示,自明年1月1日起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就在4天前,已有两家险企发布了暂停互联网业务的公告。12月2日,信泰保险在官网上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我公司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暂时停止互联网保险业务。公司恢复互联网保险业务将另行公告通知。”

瑞华保险也在这天宣布,自明年1月起停售“瑞华随心保百万医疗保险”和“瑞华呼吸卫士特定疾病保险(2.0版)”两款产品。不过,在这份公告中,瑞华保险表示其百万医疗保险或仍会上架:在2020年生效的“瑞华随心保百万医疗保险”保单客户(未出险),可在“瑞华随心保百万医疗保险(互联网)”正式上线后选择投保该产品;瑞华随心保百万医疗保险(互联网)上线后,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客户。

对于客户此前已经购买的保险合同,上述险企均表示不受任何影响,将继续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并提供保险保障和服务至保险期间届满。

根据10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保险公司在互联网渠道销售保险产品时应满足相应要求,即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高于100%;公司治理评估为C级(合格)及以上等条件。

而如果险企想要申请审批或使用新备案十年期以上的普通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普通型年金保险,则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审核: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15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100%;连续四个季度偿付能力溢额超过30亿元,风险综合评级也要在连续四个季度或两年内六个季度达到A类以上。同时还要求,上年度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公司治理评估为B级(良好)及以上。

根据申宏万源研报统计,根据今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或仅有22家险企符合“高阶要求”,可以销售十年期以上人身险产品。这就意味着,将有一大批险企或保险产品处于整改、清退的范畴中。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 银保监会于11月12日发布的《2021年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总体情况》显示,184家保险机构和1673家商业银行参评,评级为C级的机构共1100家,评级为D级和E级的机构分别为253家和138家。对于具体的参评公司及评价结果,银保监会并未披露。

《财经天下》周刊注意到,根据媒体的不完全统计,除上述明确退出的险企外,多家中小险企尽管还未发布暂停互联网业务的通知,但已披露相关产品的下架日期。据悉,弘康人寿、三峡人寿、鼎城人寿、中荷人寿、百年人寿、复星联合健康等逾20家险企多款保险产品将在本月内下架。

通知发布后,业内普遍认为新规将利好大型头部险企。对此,一名不具名的保险中介人士认为,这是否能促使更多大型险企布局互联网渠道还“难以判断”,“目前,头部保险公司还在观望中”。

关键词: 险企 瑞华 偿付能力 季度 互联网 互联网保险 人身险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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