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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宝收款码禁止商用”系误读,经营用收款码不受影响
时间:2021-11-26 16:40:22

今天上午,一则“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消息引起热议。

一时之间,未来个人消费者还能否使用收款码付费引发争议。对此,一位支付行业从业者向钛媒体APP澄清,“这一说法其实来自于10月央行发布的259号文,标题党引发了人们的误解。”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按照这份《通知》来看,有以下几点要求和措施:

一是对于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应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二是对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

三是要求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

四是对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借助个人动态收款条码规避政策要求;

五是要求审慎确定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防范白名单滥用风险。个人可以将收款码申请变更为经营性用途,但变更的标准相关部门还在研究中。

可以发现,新规并非对收款码的商用完全禁止。通知明确强调,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经营用收款码,经营用收款码不在通知限制之列,受到约束的主要是个人静态收款条码。

按照规定,个人静态收款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各机构应审慎确定个人收款静态码白名单;并将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

限制个人静态收款码主要出于金融安全方面考量。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称,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资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

值得注意的是,二级市场方面,受微信与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得用于经营收款、以及国务院支持北京加快推进法定数字货币试点消息的影响,数字货币板块拉升明显。

拉卡拉在互动平台表示,按照收单业务规则,个人收款码不符合监管要求,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但市场上一直有大量商户使用支付宝、微信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央行新规的执行,进一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让支付市场回归四方支付的本质,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

(作者|蔡鹏程)

关键词: 条码 静态 特约商户 支付宝 白名单 钛媒体 经营性 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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