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消息,近日,湖北银保监局官网发布一则关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信息。
处罚信息显示,光大金融租赁存在以租还租,延缓风险暴露,掩盖不良贷款,以及直租业务租后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被湖北监管局罚款8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吕小沛、孙京山、刘小伟被警告。
据天眼查显示,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要发起人,携手武汉新港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等。
据光大金融租赁2021年三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为1267.66亿元,总负债为1153.40亿元,净资产为114.26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85亿元,实现净利润13.04亿元。(文|AI财经社 实习生张黎 编|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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