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网 >  科技 > > 正文
亚马逊中国销售会员欺诈仅被罚1904元,此前注册资本增幅353.97%
时间:2021-11-10 16:40:25

11月10日,天眼查App显示,原告黄某与被告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相关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判决结果为亚马逊卓越因构成欺诈行为向原告黄某退还会员费476元及三倍赔偿经济损失1428元。

判决书显示,原告黄某诉称,2017年1月被告亚马逊卓越以“免费试享”为名误导其注册Prime会员,2017年2月收费前并未事先告知,随后连续两年强制收取会员费。被告亚马逊卓越以引人误解的说明销售Prime会员服务,构成欺诈。

亚马逊卓越辩称,黄某开通Prime会员试用需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页面有试享到期后续费及如何终止的文字提示与约定。

法院查明后认为,亚马逊卓越因在销售Prime会员服务过程中,故意隐瞒“免费试享”期限及“免费试享”,结束后自动从黄某绑定的信用卡上扣划会员费等涉及消费者实质性财产权益的信息。亚马逊卓越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

在涉嫌消费欺诈的同时,亚马逊中国却进一步扩张,10月11日,亚马逊(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53.52亿港元增加到242.98亿港元,增幅为353.97%。(文|AI财经社 天宇)

关键词: 会员 亚马逊中国 prime 会员费 原告 增幅 亚马逊 判决书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网络消费网的作品,版权均属网络消费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网络消费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网络消费网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热文

网站首页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0 www.sosol.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网络消费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15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