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资本邦了解到,2月13日晚间,作为A股市场的“白马股”代表之一,格力电器(000651.SZ)发布公告称,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发展规划、资金状况以及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贯性等因素,拟实施2021年中期分红。
根据方案,向来分红大方的格力电器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37亿元。
格力电器于2022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会议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如下:
公司(母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78.88亿元(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6.7亿元(未经审计)。
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暂以2022年2月11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55.37亿股(总股本59.14亿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3.7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37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水平高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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