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网 >  IT > > 正文
女明星陶虹从张庭传销公司5年分红4.2亿上热搜:律师称摊大事 有违法嫌疑
时间:2022-04-21 07:25:28

张庭夫妇以及其创办的达尔威涉嫌传销一事还在继续发酵。据多家媒体报道,权威信源显示,著名演员小陶虹从张庭夫妇经营的达尔威公司5年分红4.2亿。其中后3年2.6亿分红是达尔威处于传销阶段的分红。目前,陶虹已要求从该公司退股。

据上海达尔威官网介绍,TST由林瑞阳、张庭于2013年创立,以化妆品、护肤品为主打品类。公开资料显示,上海达尔威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2318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张庭的老公林瑞阳(本名林吉荣),本名张淑琴的张庭则是董事长。

该公司的大股东,分别是张庭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广鹏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胜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上阳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这三家企业背后的大股东,其公司注册地分别在中国香港和英属维尔京群岛。

张庭的闺蜜,著名演员小陶虹与TST绑定更深。天眼查显示,陶虹在上海达尔威持股1.93%,位列第七位股东。此外,陶虹100%持股的北京最陶然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是达尔威第五大股东。在陶虹微博中,也有不少关于TST宣传推广的信息。

据权威信源显示,陶虹从张庭夫妇经营的达尔威公司5年分红4.2亿。其中后3年2.6亿分红是达尔威处于传销阶段的分红。目前,陶虹已要求从该传销公司退股。

据红星新闻报道称,北京宝盈(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袁勇认为,相关信息显示,陶虹是达尔威股东,不可能不参与经营公司日常业务,也不可能不向这个公司的业务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因此陶虹本人存在违法的重大嫌疑。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庆认为,在达尔威公司涉传销一事中,如果陶虹仅作为股东持有这家公司的股权,未实际参与传销行为的,则不属于违法行为人,不承担《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 网友热议 女明星陶虹从张庭传销公司5年分红4 2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网络消费网的作品,版权均属网络消费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网络消费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网络消费网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热文

网站首页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0 www.sosol.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网络消费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15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