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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是不存在的,灰色的“网络刷单” 必会孵化出两头通杀的“中间商”
时间:2020-07-16 09:18:35

“正规平台,诚邀刷单,按条结算,轻松上手”“轻轻松松、动动手指,不用工作就能赚钱”……像这样的“网络兼职”小广告在很多兼职群、空间、朋友圈里经常会看到。很多大学生、年轻人及无业群体成为此刷单类案件的高危群体,其实这些全部都是网络诈骗的骗局。(央视)

一个值得警惕的趋势是,“网络刷单”正由单向的造假演变成为双向的欺诈。一些专业的犯罪团伙,线上招揽人头,而后采用预先垫资、事后结算的方式欺骗垫资款。“兼职者”花出去真金白银刷单,却迟迟等不到“本金返还”。久而久之,越陷越深,损失也越来越大。

事实上,即便不存在“中间商”做局诈骗,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0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过去一段时间,电商平台对于“刷单”的整治趋严,税务、工商等部门的针对性执法也越发较真,这客观上使得商家刷单的风险系数越来越高。

因为“风声紧”,很多电商的刷单行为都变得更为隐蔽,其不约而同选择“服务外包”“购买专业刷单服务”。置之于这种背景下,各式各样的刷单公司应运而生,其中更有剑走偏锋者索性干起了“两头通吃”的营生,一方面吞了网店商业的“刷单服务费”,另一方面则是黑了兼职者的“垫资款”。这不是“中间商赚差价”的问题了,简直就是“反杀”“双杀”了。

统计显示,“网络刷单”的电信诈骗案总量持续攀升,受害者以女性为主,比例高达63%,以年轻人居多。终究,“在家刷刷手机买买东西就能赚钱”的童话是不存在的!保持警惕,不要因小失大,这就算是赚到了。

关键词: 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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