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6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决定新增14个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通知对严格遴选企业提出明确要求,即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要制定本地区企业准入标准,规范遴选程序,支持具有车源整合能力、海外营销渠道、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综合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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