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网 >  车科技 > > 正文
北京交通委表示:拒绝使用任何品牌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时间:2021-08-19 15:56:38

北京交通委表示,为落实“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的规定,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网信办、市公安交管局及属地政府多次约谈北京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品牌运营主体,截至2021年6月30日,对于拒不整改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累计实施行政处罚9次,涉及8个品牌。

此外,北京交通委同时提醒,请广大市民关注资金及自身安全,拒绝使用任何品牌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关键词: 交通委 共享电单车 企业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网络消费网的作品,版权均属网络消费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网络消费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网络消费网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热文

网站首页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0 www.sosol.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网络消费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15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