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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下的竞争博弈 借专利迟滞竞争作用打压对手?
时间:2021-08-06 11:09:01

日前,宁德时代起诉中航锂电专利侵权的事件在汽车行业引发广泛关注,双方各执一词,让这场纠纷陷入重重迷雾之中。事实上,这不是宁德时代第一次起诉其他动力电池企业侵权,而随着动力电池行业的不断发展,类似的案例也会不断发生。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必然现象,当然,也不乏有企业借纠纷之名打压竞争对手的可能。

“没有纠纷反而不正常”

据了解,宁德时代已就中航锂电专利侵权案递交起诉书,案件也已受理。此次涉案专利包括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涉嫌侵权电池已搭载在数万辆车上。但中航锂电发布声明回应称,尚未接到起诉状。且强调自身始终将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作为立身之本。中航锂电还表示,该公司在知识产权工作上长期坚持“技术成果保护线”和“IP风险防控线”双线并举,在进行全方位知识产权布局的同时,提供给客户的产品都经过专业知识产权团队的全面风险排查,以保障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显然,在是否侵权这一问题上,双方有不同的认知,中航锂电是否真的侵权也待司法介入后进一步调查。不过,专利侵权诉讼的增多却是锂电池行业发展过程中无法避免的,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早在去年,宁德时代就曾两次对另外一家动力电池企业塔菲尔发起专利侵权诉讼。据了解,2020年1月,福建省人民法院受理宁德时代起诉塔菲尔新能源专利侵权一案,涉案标的为1.2亿元,涉及电池防爆相关专利。宁德时代要求塔菲尔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宁德时代专利权的电池产品,并赔偿相应损失。4月,宁德时代再次将塔菲尔告上法庭,在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塔菲尔新能源提起了4项专利诉讼,4项专利涉案标的达8000万元。两次诉讼共涉及金额2亿元。企查查显示,宁德时代与塔菲尔的官司以宁德时代胜诉告终,塔菲尔被判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至2亿元。随后塔菲尔提起上诉,但被驳回,维持原裁定。不仅中国,全球来看,动力电池领域的侵权纷争也时有发生。LG化学就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4次诉讼,指责SK侵犯其专利,随后又指责SK窃取其商业机密。随后两年,双方多次交锋后最终达成和解,SK最终向LG化学支付了2万亿韩元的赔偿金。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薛琦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动力电池行业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和竞争的日趋激烈,类似专利纷争案件也会随之增多。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专利诉讼与咨询处副处长柳冀也表示,动力电池领域专利侵权诉讼的增加是必然,这也是很多行业发展过程中会出现的正常现象。“没有纠纷反而不正常。”柳冀如是说。薛琦甚至表示,专利诉讼越来越多对行业发展而言反而是一件好事,不仅可以维护先进技术持有人的利益,而且对促进行业良性竞争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借专利迟滞竞争作用打压对手?

在薛琦看来,宁德时代作为我国动力电池领域的“领头羊”,这种领先优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一个行业的‘领头羊’需要做出更多创新探索,包括知识产权、专利获得的成本也会比较高。”他说,而为了获得更好的发展,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会加快创新成果的转化,以获取更好的发展、保持领先地位。薛琦表示,专利变现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商业方案,通过提供质量更高、价格更低的产品,建立更好的营销渠道来满足消费者需求,以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另外一种就是通过对竞争对手的步步紧逼,对追赶的比较紧的竞争对手进行“打压”,以更好的保持自己的领先地位。“借助专利迟滞竞争的作用来打击竞争对手,即‘谁跟的紧打谁’。”他说。

姑且不讨论中航锂电是否真的侵犯了宁德时代的专利,在目前的市场上,中航锂电在蚕食宁德时代的客户却是不争的事实。据了解,广汽和长安汽车这两家宁德时代曾经的大客户,目前已经开始使用中航锂电的电池。据不完全统计,金康、山西新能源、东风汽车、吉利、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本田、广汽本田、Smart等多家新能源乘用车企和品牌也已经成为中航锂电的客户,中航锂电市场开拓的脚步正在不断加快。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的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动力电池企业国内装机量排名中,宁德时代以25.76GWh排名第一,比亚迪和LG化学分别以7.65GWh和4.72GWh分列二三位。位居第二梯队的中航锂电以3.63GWh排在装机量排名的第四位。

在不断拓展市场的同时,中航锂电也在扩充产能。5月,中航锂电与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签署协议,双方就新增30GWh动力电池扩产项目达成合作。5月底,中航锂电再次分别与武汉经济开发区和成都经济开发区分别达成合作协议,分别规划新建20GWh的武汉基地和50GWh的成都基地。至此,中航锂电已在河南洛阳、江苏常州、福建厦门、四川成都、湖北武汉布局五大电池基地。中航锂电还提出到2022年达到200GWh、2025年达到300GWh的产能目标。截至去年年底,中航锂电的股东已从此前包括成飞集成在内的6家企业,增至35家,红杉资本、小米长江产业基金等机构均在其中。在成功获得资本支持的同时,中航锂电也宣布开启IPO进程。显然,中航锂电的快速发展并不是宁德时代乐见其成的。

薛琦认为,发挥专利迟滞竞争作用打击对手和加快专利变现正是近两年宁德时代的惯用做法。一方面,通过诉讼向竞争对手要求赔偿,或者通过诉讼达成和解,通过“以打促合”的方式让出专利许可,由此获得收益。“‘以打促合’是非常普遍的做法,很多企业都会通过诉讼让出自身的专利许可,以此获取更大的专利(使用)权益。”另一方面,通过专利迟滞竞争作用可以抑制竞争对手同类技术的发展,保持自身技术的领先性。

薛琦判断,宁德时代发起的专利诉讼,势必会给正在申请IPO的中航锂电带来负面影响。事实上,塔菲尔就受到了宁德时代侵权诉讼的影响,装车量有所下降。虽然目前双方的纷争才刚刚开始,中航锂电是否侵权也尚无定论,但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背负侵权诉讼案对中航锂电而言并不是一件好事。

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当然,不管宁德时代与中航锂电的纠纷缘起于何,不能忽视的是,在动力电池行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必须得以重视。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曾提交了一份关于锂电池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他认为,目前锂电池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时有发生,企业维权过程较为困难。维权过程中,存在着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维权周期长,以及商业秘密维权困难等问题。这不是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曾毓群第一次关注锂电池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事实上,我国动力电池等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的确需要引起重视,知识产权得到保护才能更好地促进行业良性竞争。

值得关注的是,新的专利法修改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取证难的问题。“一方面,新专利法中规定的1~5倍的惩罚性赔偿,可以支持申请人获得更好的专利权益;另一方面,修订后的专利法对企业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很大支持,要求被诉企业支持申请人收集证据,否则将会败诉。”薛琦强调,随着产业的不断发展和行业竞争的加剧,有些中国动力电池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参与到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一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善用法律政策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需要建立懂法、守法的意识和企业管理机制,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记者:王金玉)

关键词: 迟滞竞争 产权保护 竞争博弈 电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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